薪酬在央企高管眼里不算什么
央企負責人薪酬多少合理,不是個定數,只要有利于建立正確的激勵機制、提升企業贏得能力,就是合理的。目前的央企高管薪酬,怎么改革,似乎都不到位。
8月18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,審議了《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》、《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、業務支出的意見》。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指出,國有企業負責人沒有其他的“職務消費”,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并量化到個人的做法必須堅決根除。
國資委目前對央企負責人實施的績效薪酬制度,分為基本年薪和績效獎金。基本年薪與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聯系。國資委每年與各家企業簽訂年度責任狀進行考核,企業安全生產、經濟增加值、節能減排情況、自主創新等都會影響考核結果。最終考核結果等級越高,央企負責人績效薪金也越高。國資委規定,高管年收入不能超過員工年薪的12倍。數據顯示,2010年和2011年,國資委下屬的央企負責人平均年薪在65萬至70萬之間,這樣的數據難以涵蓋央企高管的所有福利。另據一組統計數據,截至2014年4月28日,已披露總經理薪酬的國企有323家,相較于2012年,2013年國企上市公司總經理的人均薪酬達到77.3萬元。其中,中集集團總裁麥伯良以869.7萬元,奪取了總經理薪酬之冠。
77.3萬元,對于大型企業主要高管,這樣的薪酬數據近乎侮辱,因此,他們不會滿足于凈薪酬,而是通過種種福利,成為真正的高收入階層。
一些央企高管轉向仕途,追求政治目標。只要有了副部級等身份,未來的所有福利都可以享受最高待遇,延續終身。但這些追求仕途的人并不會因此減少對財富的貪婪,在特定階段為了政治待遇,他們需要更多的財富四處打點,盡早躋身領導人行列。央企高管絕對不能與公務員系統混為一談,否則,央企充斥了亦官亦商的蝙蝠,八面玲瓏盡享政商紅利,央企怎么可能建立市場化的企業激勵機制?
還有一些央企高管獲得資本市場的巨額獎勵,薪酬不過是零花錢。2012年,中國北車公布了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,計劃向343名公司高管、核心人員授予股票期權,2012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總數為8603.7萬股,占公司目前股本總額(103.2億股)的0.83%。隨后,具有央企背景的中航電測也擬推股權激勵。成為落馬貪腐人士、原中石油股份副總裁兼昆侖能源董事局主席李華林,其2012年薪酬總計就達1100萬,此外,2007年,李華林等昆侖能源高管獲得了8000萬股管理層激勵期權,其中李個人即掌握2500萬股期權,當時行權價格4.19港元/股。2012年期權到期時,公司股價最高升至17.32港元/股,億萬富翁就此誕生。大錢落貸,小錢也不可缺,一些退休人士擔任獨董,獲得每年幾十萬收入。
被卡住的職務消費,有可能轉入地下。2013年5月14日,港澳資訊統計的數據顯示,252家帶“國有”背景的上市企業,2012年年報中公開披露的業務招待費一項,總計65.25億元。中國人壽最多,達14.18億元。當年5月7日網易財經發布的《2012上市公司招待費和會務費排行榜》,中國鐵建因8.37億元的招待費支出位列第一,前6名均為建筑企業,除中國鐵建和中國交外,中國水電、上海建工、葛洲壩均名列前茅。此外,從事制造業的中國北車、煤炭行業的中煤能源去年的業務招待費以億元計。由于社會指責,以及反腐壓力,2013年年報披露,中國鐵建等央企建筑工程巨頭紛紛隱報這一數據,上海建工躺著中槍,去年招待費達1.54億元被推上了首位。這些企業索性不報業務招待費,讓你們去猜。
如果激勵機制不建立,臺面上的規定臺底下被推翻,最終央企高管獲得的總體財富,一定與其手中獲有的權勢,與其資源掌控能力相匹配。
進行根本性改革,不以利潤為目標的公益性央企,其高管薪酬、福利應該與相同級別的公務員掛鉤,事實上,這樣的央企高管并不是企業家,只是從政府中剝離了一部分公共服務功能。
以利潤為目標、參與國際國內競爭的央企,高管薪酬應該與企業贏利規模、贏利質量相結合,同時根據國際同行標準扣減壟斷溢價。這些高管絕對不應該獲得股票獎勵,而應該獲得十年以上逐步行權的股票期權,完成一部分業績兌現一部分,之所以設置十年以上的行權期限,是要讓企業經歷行業下行周期的考驗。想想中國遠洋吧,2007年之前如果給予魏船長一堆可以及時兌現的股票,2007年之后魏船長的業務能力才真正顯示。股票期權的方式,可以防止獎勵退潮時的祼泳者。
一個漏洞百出的激勵體制,薪酬高低在高管眼里真不算什么大事,正確的激勵機制是獎勵該獎勵的企業家,讓尸位素餐的的假冒企業家乖乖離開這個行業。良幣驅逐劣幣,央企才不會惡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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